根据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师办〔2023〕15 号)要求,现将我校参加2022年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,符合陕西省2023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6月21日前向人事处或校纪检监察部门客观如实地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。
人事处:029-884094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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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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