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优化教练员职称评审破格政策的通知》体人字〔2023〕607号文件要求,经过个人申报,竞技体校鉴定,代表作外审,人事处对其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审核等环节,蒋秋艳同志达到了破格申报国家级教练员的条件要求,同意推荐其参加国家级教练员评审。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11月8日前向人事处或校纪检监察室反映。
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于11月2日—11月8日在行政楼118室进行展示。
人事处监督电话:029-88409343
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:029-88409404
人事处
2023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