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
奖励办法
为深入实施人才兴校战略,加快推进学校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,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,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挖掘并举荐高层次人才积极性,学校决定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,奖励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奖励对象、层次、条件及标准
(一)奖励对象
本办法奖励对象包括以下两类:
1.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校内二级单位。
2.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个人(学校现任党政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、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除外)。
(二)奖励层次
根据《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》的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,高层次人才分为:第一层次 高端人才,第二层次 领军人才,第三层次 优秀人才,第四层次 A类博士和第五层次 B类博士。
(三)奖励条件
凡是举荐人才被正式聘用,学校依据举荐人才的层次和数量给予引进单位和举荐个人相应奖励。人才引进属于实质性引进,原则上引进人员应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。
(四)奖励标准
1.举荐并成功引进高端人才1名,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(税前),个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(税前),可累计。
2.举荐并成功引进领军人才1名,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(税前),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,可累计。
3.举荐并成功引进优秀人才1名,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奖励6万元(税前),个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,可累计。
4.举荐并成功引进A类博士1名,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奖励3万元(税前),个人一次性奖励1.5万元,可累计。
5.举荐并成功引进B类博士1名,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奖励2万元(税前),个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,可累计。
二、奖励程序
(一)举荐个人申报程序
1.个人申请。举荐人填写《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举荐人申报表》
2.引进单位审核。引进单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,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3.组织审核。人事处按照本办法,对各单位的报奖材料进行审核汇总,提出当年度 “人才队伍建设伯乐奖”拟奖个人名单及建议奖励金额,报学校审核。
4.学校审批。学校研究确定当年度“高层次人才引进‘伯乐奖’”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及奖励金额,由学校核发奖金。
(二)引进单位申报程序
1.引进单位申请。各单位按照本办法,对本单位的人才工作进行自评,填写《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单位申报表》,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2.组织审核。人事处按照本办法,对各单位的报奖材料进行审核汇总,提出当年度 “人才队伍建设伯乐奖”拟奖单位名单及建议奖励金额,报学校审核。
3.学校审批。学校研究确定当年度“高层次人才引进‘伯乐奖’”获奖单位名单及奖励金额,由学校核发奖金。
三、其他说明
(一)奖励工作每年举行一次。
(二)对同一人才所有奖励不重复计算,按就高原则
执行。
(三)发放给各单位的奖金,由各单位自主决定使用。发放给个人的奖金由获奖者本人支配;若举荐人为多人的,所获奖金由第一举荐人负责申报并分配。
(四)引进单位是举荐个人认定的主责单位,对于在引进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,由学校纪委按相关纪律追责处分。
(五)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,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。
中共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 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官网
2022年6月6日